EMS测试结果的判定:
测试结果的判定是以下列一般性能标准 (Performance criterion) 为基础,对于特殊产品的性能标准,要以附录所述的特定性能标准为优先。
1、Performance criterion
A:设备能继续执行其原有功能,不能有减低性能或有损失功能的现象,若有也必须在厂商允许的规格之内。
2、Performance criterion
B:测试之后,设备能继续执行其原有功能,不能有减低性能或有损失功能的现象,若有也必须在厂商允许的规格之内。测试之中,设备允许有减低性能或有损失功能但必须会自动恢复,而且设备的使用状态和储存数据不能改变。
3、Performance criterion
C:短暂性功能损失是允许的,其功能损失必须能自动恢复或经由操作者来恢复。 但储存在难施性记忆或以电池保护记忆者其数据不可有失。